Sunday, January 11, 2009

这血气一拳……


去年的7月21日,台湾前总统陈水扁在出庭时,被一名阿伯从背后踹了他的屁股。
结果,不少人大声拍掌叫好,不仅这位阿伯声称自己这一脚是代替千千万万人踹的,还有很多人称赞阿伯是正义之士,那只踹过阿扁屁股的脚,被喻为“黄金右脚”!
今天,董总主席叶新田在公开场合,在学生面前遭一名年轻人兜凋兜脸揍了一拳。
经历了冗长而激烈的新院风波后,这一拳打下去叶新田鼻血长流,肯定叫亲者痛,也可能让仇者快。
亲者痛斥固不用赘述,倒是会不会也有“仇者”私下称快,说这是“报应”、“活该”,甚至也称这一拳为“黄金右拳”呢?
就像陈水扁的案子,不论阿扁所作所为如何让“仇者”厌恶,也不论阿扁如何奸巧钻法律漏洞,把法律操纵在自己手里的动用“私刑”,从背后踹他一脚就是不对。
同样的,对着叶新田照脸就是一拳,也给了我们最负面的影响,尤其在学生面前。
台湾著名学者暨评论人南方朔就说过,美国威廉玛丽学院教授布朗的研究显示,“私刑”的定义是“未经适法程序,即将真实罪犯或认为的罪犯,加以惩罚的一种习俗或习惯。”
美国的“私刑”源于1767至69年间。换言之,私刑是边疆移民社会的“前现代法治现象”。
由於有效的管治能力薄弱,恃强凌弱的私刑即告出现,好勇斗狠型的人物当道,自命为正义是非的化身,也成为私刑的动力。
因此,人们对“私刑”所持的态度,也成为评量一个社会现代化程度的准绳。
不论新院风波过程中,各造有多少恩怨情仇,也不论个人有何是非黑白判断,这一拳打下去,就是私刑!
而且,这一拳打下去,打掉的是我们自诩的礼仪文明,打坏的是新院的声誉与形象,打碎的更是华社要解决事端的和气与努力,更令新院的矛盾更形激化及诡谲。
踹了陈水扁屁股的阿伯,最终也遭法庭判了刑,为自己滥用私刑付出一定代价。
揍了叶新田鼻子的年轻人,却迅速逃逸无踪,就不知是否有勇气承担自己的行为?
事实上,这位年轻人确实应该站出来,勇敢为自己的“血气一拳”承担责任。
因为,自命正义的这一拳,伤的却是整个华社。

5 comments:

sabun said...

赤子之心,不过如此。

eefui said...

此人應該很明白用私刑是錯的,所以跳得很快,而且可能不是正義拳而只是”肚爛拳”

另外,我做了技朮分析,去我的blog看吧

Chen said...

忍无可忍的时候。。。。。。。
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切记,切记!

Chu Kong Ming (朱刚明) said...

都是那位伊拉克记者散播的"丢鞋子泄愤"的病毒在惹祸; 而在新院发难的是"变体"病毒也.

eefui said...

wei..kawan, 你那篇"老兄,你是來.."是騙稿費的啊?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