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ne 27, 2009

断肢?

对攫夺匪恨得咬牙切齒的人士,还有深受攫夺匪殘害的人士,听到首相署部长加米尔建议采用回教刑事法的砍手刑罚来对付攫夺匪,或许会拍掌叫好。
为什么呢?因为新闻报道里,多的是攫夺匪劫财伤人的案件,少的是攫夺匪落网受法律制裁;多的是高官提出令人喷饭的打击攫夺案建议,少的是能真正落实有效减低罪案的措施。
如今,又有高官建议用断肢法來对付攫夺匪,反对的声音依然是围绕在断肢法违背联邦宪法的世俗精神,也不符合我国是世俗国的国情,而且也是野蛮,不文明,不人道云云……
好好好,除了这些说法外,是不是还有更好,或者更简单的理由,让小老百姓了解,不能用砍手的刑罚,能让受害者吐一口中心累积的怨氣,又能吓阻罪犯继续目无王法的攫夺劫财伤人呢?
南方朔先生曾撰文说,主张治乱世用重典的人,显示出來的是一种高度权威,不恤人命也要维系治安的专制心态,事实上沒有管理能力的政府才会主张治乱世用重典,缺乏社会责任心的人才会主张治乱世用重典。
应付攫夺匪橫行,或许先该解决民众报案时警员不要浇一盆冷水下來:Ini Case biasa!捉到攫夺匪之后,往往又因为扣留室人滿为患,或者司法程序缓慢结果久久都沒有法律制裁他们。
老百姓的要求很简单,遇到攫夺案报警后有人處理,有人能加强巡逻,有人能把他们绳之以法,也不一定非要把攫夺匪的手砍下來才甘愿。
因为,在我们这個仁心寛厚的国家里,四肢健全的都获得无微不至的照顾了,真要把攫夺匪的手砍了,政府还要用纳稅人的钱,养他们一辈子,想想断肢法还是免了吧!

3 comments:

Kim said...

攫夺匪若行断肢法,那么强奸犯就断……

eefui said...

樓上朋友,你的思想很血腥.


當用重典時,只會加重賄賂和貪污問題.解決犯罪問題,低層次方面當然是加強執法能力,要能有效捉住罪犯,高層次還是得從教育着手.

Anonymous said...

这些官员也只是磨牙爽爽而已,大家一当真就上当了。呵呵